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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是指受害人的伤害经司法鉴定的鉴定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伤残级别的标准,伤残的意义在于一旦获得伤残,受害人即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鉴定费等特殊项目。
伤残案件赔偿多少,这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看,既包括受害人自身的情况,也包括客观外在的因素如赔偿地、保险理赔情况等。具体来说:
1.损害大小计算
伤残案件中,除了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外,受害人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鉴定费。各个项目计算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
伤残案件的赔偿项目数额是比较客观的,以残疾赔偿金为例,少则几万元,多则可以达到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于上百万元。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赔偿会越高,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各地伤残赔偿标准点击咨询】
2.保险理赔
《民法典》第1213条明确,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强险的理赔限额最大20万元,商业三者险则依照保险合同具体确定。
3.各方损害分担
所谓各方损害分担,也即在保险理赔完毕后,对于剩下还理赔不足的部分,各方应当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一定的分担。正常情况下,如同等责任,则各方各自负担50%的比例。
伤残的赔偿涉及诸多技巧,建议律师介入具体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