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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离异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压力,通常情况下,子女并不负有直接责任去承担这些债务。
作为完全具备独Li行使法律权利和义务能力的成年人,父母的财务负担应该由他们自己来承担。
但是,若子女身处作为债权人的父亲或者母亲逝世之后,并且开始继承他们留下的遗产时,那么在此情形下,
继承了遗产价值的子女便有义务在其所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为被继承人所背负的债务做出相应的偿还承担。
或者,当作为债务人的父亲或者母亲本身是无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而同时子女又担任了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时,
此时,身为监护人的子女同样需要对作为债务人的父或母的债务承担起偿还责任。《民法典》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